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第十三章城市规划的行政与法制对城市规划应从学科意义和实践行为的多方面加以把握
现代城市规划的兴起与公共政策、公共干预密切相关,城市规划表现为一种政府的行为
根据现代行政法制的原则,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各项行为都要有法律的授权,并依法施行管理
法制化是现代城市规划的主要特征之一,也是城市规划的科学合理性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
第一节城市规划的行政权力与法制建设一城市规划与行政权力对城市进行规划,实施规划管理,涉及对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把握,因此城市规划是一门科学性、技术性很强的学科
城市规划在实践中又表现为对资源的配置,涉及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涉及资源开发利用的价值判断和对人们行为的规范
所以现代城市规划又是城市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社会建制
无论是对城市发展的有意识、有计划的主动行为,还是对无数项开发活动的被动控制,都必然联系到权威的存在及权力的应用按法国学者拉卡兹(Jean-PaulLacaze)的说法“人们可以对城市规划进行更深入的理论分析,但是为此必须同意将它作为权力行为来研究,以便理清政治管理的决策、意识形态和专业实践经验各个范畴之间的关系”
纵观世界各国,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均是城市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能,城市规划无不与行政权力相联系
二、城市规划行政与立法授权城市规划作为城市政府的一项职能,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起因和不同的立法授权方式,但是政府的规划行政权力来源于立法授权却是共同的
(1)在英国,城市规划作为城市政府的职能起源于公共卫生和住房政策
19世纪的工业革命大大发展了生产力,同时也造成了城市人口的急剧聚集,产生了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造成了社会不安,甚至动荡,从而迫使政府采取对策
为了克服由于人口过密以及不适的卫生条件给城市带来的经济代价和社会政治代价,就必须对市场经济的自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