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机关推进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研究XX县区县直政法系统工委姚运平李猛政法机关主要包括公、检、法、司等部门,是国家专政机关,其职能是代表国家执行法律,肩负着打击敌对势力、惩治违法犯罪、调解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和职能,可以说任务明确、职能专一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需要,政法机关在公平、公正、公开、高效地完成上述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还要紧紧抓住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战略机遇,立足职能、着眼全局,努力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软环境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三服务一促进”活动和省、市政法系统“创优法治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推动下,XX县区政法系统紧紧围绕打造“中国绿谷”、培植生态经济大县,建设“生态、能源、人文、宜居”竹溪的目标,牢固树立“平安是第一软环境”、“政法工作也出生产力”的理念,组织全县政法干警深入走访全县重点项目和企业,认真落实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六项措施”,积极主动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用政法工作“硬措施”改善了经济发展“软环境”,为加快推进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一、统一认识,着眼全局,增强做好政法工作的责任感县委、县政府对竹溪发展做出了战略部署,能否从战略全局上真正形成热情服务投资者、服务兴业者、服务企业的良好、和谐的经济发展软环境,除了发挥涉经部门作用外,还要求政法机关从法治上予以保障
首先,各政法机关应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大局意识
发展经济是全党、全社会的首要工作
因此政法机关党委、党组应以促进经济发展来统领政法工作,树立政法机关在新时期同经济建设息息相关、与经济发展同舟共济的新理念,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根本转变,不断增强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这个中心,树立主动关心、自觉参与经济建设的观念,把执法办案与发展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导,科学、正确地处理打击犯罪的“显绩”与发展经济的“潜绩”的关系,并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