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二级乙等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4版)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医院协会上海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中心说明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精神,依据原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参照《上海市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0版)》,结合上海实际制定《上海市二级乙等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4版)》
本标准共有四类指标
第一类指标为必备标准,是医院评审的必备条件,主要反映医院的功能定位、公益性和依法执业等情况,共19条,被评审医院必须逐条通过
第二类指标为准入标准,主要反映医院规模、承担任务与效率、人员结构、科室设置以及科研教学基本能力,共计100分,合格线为75分
第三类指标为基本标准,包括六个部分,分别为改进医院服务管理、患者安全目标、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护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及医院运行基本数据和医疗质量评价指标
其中第一至第五部分,共计1000分,合格线为850分
第六部分为监测指标,暂不计分
第四类指标为技术标准,反映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共计125分,合格线为75分(折合百分制为60分)
第二、三、四类指标同时达到合格线以上的,方可被评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标准
《标准》相关名词解释(一)依法执业是医院评审的重点内容,医院运行必须以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并认真贯彻执行,不允许出现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二)规划、计划是明确办院方向,指导医院有序、高效运行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医院管理的基础
规划和计划应依据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结合医疗服务需求和医院功能设计
它包括五年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目标等
(三)规章制度是规范医疗行为,促使医院有序、高效、协调运行的保障
规章制度是否齐全,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和监管,是衡量医院管理运行状况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