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可编辑可修改1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指导各地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等法律政策规定,部研究制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现予印发,自2010年9月1日起实施
请各地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报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八日v1
0可编辑可修改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2010年8月8日发布2010年9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v1
0可编辑可修改1目次前言
11适用范围
22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35发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知
66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