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读后感(一)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
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
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
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
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
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
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
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
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
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
这是多么感人啊
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
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
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
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
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
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
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
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
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第1页共4页是多么痛苦吗
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
你难道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