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把握创新有为、务实求进的工作基调,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市委、市政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银行融资力度
实行政府性资金存款与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发放“挂钩”办法
将财政专户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政府性资金存款,与各商业银行向本地企业发放新增贷款情况挂钩,根据商业银行新增贷款投放额度和增长情况,调整财政资金在各商业银行之间的存放额度,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特别是重点培植的15家大企业和市级重点项目贷款,由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实施窗口指导,原则上执行基准利率
其他确需上浮利率的,上浮限制在30%以内
二、设立出口退税周转金
市财政投入5000万元设立出口退税周转金,对符合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各项手续齐备的出口退税项目,经企业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及时向企业垫付资金,待国家退税资金到位后,企业再将资金及时偿还财政专户
三、对担保公司进行奖励
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为本市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年担保额在1亿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30%,担保中小企业户数占全部担保户数80%以上的担保公司,按全年担保总额的万分之一给予奖励
四、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选择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扩大内需,推动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
五、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而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企业固定资产因技术进步及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第1页共7页态等原因,确需要加速折旧的,可以允许缩短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