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推动全区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四制管理的要求及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考核评比有关文件和《XX县区科级单位和科级干部实绩考核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评比对象考核评比对象为一乡十办、区对口各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及上述单位和机构从事督查工作的人员。二、考核评比内容1、决策落实。上级及本级政府重要文件、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2、专项查办。上级及本级领导批办事项的办理情况、配合区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活动情况;3、开创性工作情况;4、督查工作基础建设情况。三、考核及量化记分标准考核评比共4大项内容,满分为100分。第1项基本分值为30分;第2项基本分值为45分;第3项基本分值为15分;第4项基本分值为10分。1、决策落实。三项内容各占10分。记分办法:以区政府督查室交办的任务为依据,凡按交办要求高质量及时办结、按时反馈的记基本分。全年未承担交办任务的单位记基本分。除记基本分外:(1)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领导对反馈材料作出表扬性批示的每件(次)酌情加(0.5-1.5)分;提前办结、反馈报告质量高的每件(次)加0.2分;(2)未按交办要求完成交办任务的酌情减分。即:未经区政府督查室认可延时办结、延时未办结或未办理的每件(项)次酌情减(1-10)分;办理工作弄虚作假、反馈报告不符合要求退回重办的每件(次)酌情减1-5分。2、专项查办。三项内容各占15分。记分办法。(1)领导批办件办理质量高、效果好、反馈报告及时准确记基本分。加减分记分办法同决策落实;(2)积极配合区政府督查室开展各类督查活动记基本分。配合情况得到市、区政府督查室认可的每次加1-2分,配合不积极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酌情减1-10分;(3)每年完成一篇有份量并被区政府督查室认可或采用的第1页共3页督查调研报告记基本分。每增加一篇督查调研报告记0.2分;被区政府督查室及以上机关认可或采用的记1分,受区政府领导重视并批转的加记2分;全年没有督查调研报告的减15分。(4)此项最高可加5分。3、开创性工作,此项分值为15分。在思想观念更新、督查机制创新、领导方法创新、工作措施创新等方面有新思路、新举措:发表了理论探讨性或经验材料文章;形成了文件规定、制度措施等。记分办法:无工作创新的不记分,有创新的累计记分。(1)文章或材料被省、市、区《政务督查》或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务督查网页采用的每篇(件)记3分、2分、1分;经区政府督查室推荐,被市级、省级或国家级新闻单位采用的分别加记2分、3分、5分,省、市、区领导对上述稿件有表扬性批示的分别记3分、2分、1分。(2)形成文件规定、制度措施的记3分。此项工作最高可加5分。4、督查工作基础建设情况,基本分值为10分。记分办法:各单位(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有专(兼)职人员、制度严格、责任明确、有必需的办公设备。达不到标准的酌情减分1-10分。被区政府督查内刊通报表扬的,在总分中每次累加0.2分;通报批评的每次减5分。四、考评和奖励办法根据得分排序后,对排名靠前的单位分别授予优秀和先进单位荣誉。即:优秀单位乡办取前3名、部门取前5名;先进单位乡办取前4-6名、部门取前6-10名;全年工作反馈率达不到100%、按时办结率达不到95%的单位不得评为优秀。年终考核评比工作的程序为:(1)自评:各乡办、区政府各部门据此办法进行自评,按附表填报自评得分统计表,经一把手批准后于次年1月20日前上报区政府督查室。对加分项必须提供原件报审,并附带说明材料;(2)考核:区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的情况进行分项汇总,根据累计得分排出名次,拟定优秀、先进单位名单;(3)优秀督查工作者,由各被考核单位提出推荐名单,按程序报区政府督查室审核。对拟定先进荣誉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督查室报请区政府办公室同意,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通报表彰。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实施。第2页共3页以上这篇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多多支持6点公文网网,谢谢。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