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程(报批稿)DesignRegulationsforAt-gradeIntersectionsonUrbanStreet条文说明2001年上海目录1总则1
1编订本规程的目的: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是制约城市道路通行能力的咽喉,也是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点
因此,科学、合理地规划、设计平面交叉口是城市道路交通畅通与安全的决定因素之一
也因此,在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的观念与技术上
从50-60年代起,就有了长足的改进,相应于所设计的新型交叉口,还出现了HightypeIntersection高级交叉口这样的新术语
因此,为能用新观念新方法科学合理地规划设计安全高效经济适用的平面交叉口而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城市道路工程分为新建和改建两类,对于平面交叉口为了提高现有大量传统老式交叉口的通车效率,还有对原老式交叉口进行改善治理的实际业务
本规程除对新改建工程规划、设计提出技术标准外,还兼顾交叉口治理的技术要求
平面交叉口的新建、改建、治理规划或设计受实际条件的约束差别甚大,为实施的现实性,对新建、改建、治理提出了达到技术标准的不同要求
3道路类别,根据《城市道路设计规范(TJJ37-90)》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类
4公交车辆停靠站一般都设在交叉口附近
交叉口内站点的设置,在方便乘客与影响交叉口通车两方面存在矛盾
站点位置选择与布置中处理好这对矛盾,也应是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在交叉口设计中一项重要内容
4本规程根据《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有关支路的定义,城市支路分为Ⅰ、Ⅱ、Ⅲ级三个等级
为了便于区别和实际操作以及与《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统一,将Ⅰ级支路定义为交通性支路,而将Ⅱ(Ⅲ)级支路定义为商业性和生活性支路
3一般规定3
1交通流接近或进入交叉口进口道时,其行驶状态将发生变化,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