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明督查组工作制度1、定期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每月第一周星期二上午集中检查,对全院各校区、各部门、系部进行全面检查。2、抽查。每月抽查不少于4次,时间不固定。由组长临时组织检查组成员进行。3、随机检查。督组成员在平时工作中随时随地进行检查,检查情况汇总到总记录员。4、督查组确定专人(总记录员)记录检查、抽查情况,并进行统计建档。5、督查组每月对各部门创建情况和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第二篇:校园文明督查活动方案校园文明督查活动方案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与文明修养,营造“高雅、文明、和谐、整洁”的育人环境,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文明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校园文明督查队”校园文明督查队成员由校学生工作助理、校学生会干部组成,接受学生处、团委统一领导。二、主要任务按照学校要求,督查队员应定时在校园内进行文明行为巡查;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说和教育,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对不听劝阻者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学生处、团委处理。二、督查内容1.男女交往举止有违公共道德的行为;2.穿拖鞋、短裤、背心等服饰出入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3.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行为;4.践踏草坪、乱摘花草等行为;5.骂人打架等行为;6.破坏公物的行为;第1页共11页7.乱涂乱画的行为;8.翻越栅栏、围墙等行为;9.不文明就餐行为;10.违反学校规定的其他不文明行为。三、工作要求1.按时上岗,不得无故缺勤,不得中途脱岗或提前退岗。2.以身作则,并统一佩戴督查标志,衣着整齐大方。3.文明督查。发现不文明行为,督查队员应先亮明身份,并对不文明行为劝阻;要注意使用“同学你好。请你维护校园文明”等文明用语;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对同学有不文明行为,更不能与同学互相谩骂或殴打。4.在督查过程中,对不听劝阻者,要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学生处、团委处理。对不配合督查,甚至辱骂、殴打督查队员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校园文明督查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广大师生拥有良好学习和生活环境的重要措施,对于塑造学校形象和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意义。希望广大同学做好自我约束和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校园文明督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学生处各系、相关部门:为深入推进“两禁止”活动,扎实开展“能力建设年”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校风建设,维护校园秩序,创建良好的校园环境,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能力,杜绝校园内的不文明现象,使学生的言行举止端正、礼貌、高雅,营造文明、尚学的良好氛围,学院组织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集中开展“校园文明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校园文明督查队的组成校园文明督查队隶属于学生工作处管理,由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成员由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中优秀学生干部组成。二、督查队队员的工作职责校园文明督查队遵照《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第2页共11页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合肥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合肥师范学院文明公约》和《合肥师范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对在院内出现的不文明行为、违纪现象进行教育纠正和督查;加强对空档时间的巡查和管理,重点做好学生早晨第一节课上课前、午餐前后、上下午的课间、课外活动、晚餐前后等五个时段及双休日的巡查,减少学生违纪现象的发生。具体工作如下:(一)每天利用业余时间或正课无课时间,定时与不定时地在校园内进行巡察。1、“校园文明督查”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暂定为每天7:30-8:30,10:00-12:00,12:00-14:00,16:00-17:30四个时间段;2、每个时间段安排一组工作人员值班,每组暂定6人;3、“校园文明督查”工作巡察范围。学院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场等公共活动区域。(二)负责检查、纠正校园内以下违反学院规定的不良行为和习惯。1、奇装异服、袒胸露背、男女交往不雅行为;2、在教学区域内使用手机,大声通话喧哗;3、教室、宿舍卫生不打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