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体活动组织管理方案为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特拟制此方案:一、组织举办大型文体活动1、凡在校园内的教学楼、饭厅、教室、体育场等,举办文艺演出、放映录像、进行体育表演或比赛等文体活动,必须按照本规定,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场内外秩序,保障活动的正常进行2、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应由学院、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等组织举办,要保证活动内容健康,任何个人或校外机构不得在校内组织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禁止在校内举办任何形式的纯商业性文体活动
3、学院直接组织的全院性大型文体活动须经校党政领导同意,并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组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安全保卫工作
4、各部门和群众团体组织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须在活动举办的1周前,填写《大型活动审批表》(一式二份,包括举办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内容、参加对象、举办方负责人等,详见附表)交至院团委审批,经批准后,通报院长办公室
经营商业性(出售门票)文娱活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党委学工部审查,审查合格,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抄报院长办公室和安全保卫处
未经办理报批手续,不得开展活动
若要申请使用场、馆、所的,则要报有关管理部门同意
5、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年级举办文体活动,由院团委学工部的领导审批;班级组织文体活动,必须书面申请由辅导员审批
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组织舞会,原则上不允许跨系(院)举办舞会,播放录像
二、举办文体活动,依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和方案的组织和实施
三、未经主办单位负责人邀请,任何外系、外班学生不得擅自加入其文体活动,强行参加被拒绝后而吵闹、起哄故意干扰活动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1页共2页四、文体活动内容要健康向上,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严禁利用文娱活动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跳闭灯舞等有伤风化的行为
五、安全保卫措施1、根据“谁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