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示范窗口工作意见街道各科室、各居委会:为进一步贯彻《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我街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根据杨纠办发5号文通知的精神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提出—年度争创区“政务公开示范窗口”工作实施意见如下:一、创建评选范围凡与群众、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密切,具有行政管理、服务、执法、监督职能的单设窗口均可参加创建评选,包括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务受理中心)和司法综合接待中心已被评为区“政务公开示范窗口”的部门
二、创建条件1、部门重视,力量落实
明确负责人,落实工作力量;推行政务公开目标明确,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
2、项目齐全,内容规范
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都已向社会公开,窗口的公开率达到100%;政务公开办事的程序清楚、政策统一,政务公开的内容合法、完整、规范、具体、统一、有效、安全,政务公开窗口的合格率达到100%
3、形式多样,监督有力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或政府信息目录要在窗口及“杨浦门户网”予以展示和公开;要把每一个办事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手续和权利义务等印成“受理告知单”,存放在办事窗口,供办事对象取阅、备忘;要根据办事对象的需求,告知办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窗口设立投诉箱、投诉电话,有监督员队伍,有健全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制度,并认真实施
4、效果明显,群众满意
公开办事的效果显著,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要一次告知清楚,实行率要达到第1页共2页100%,办事对象满意率达到90%以上;办事的行政管理与经营服务,在人员、场地、程序方面实行“三分离”制度
三、创建要求1、社会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