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廉政部署工作计划各委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政协机关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政协履行“三项职能”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二、基本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组织领导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县政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各委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协办公室,政协办公室主任为主任,落实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政协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其他领导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具体责任(一)党组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县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政协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
2、坚持“四项制度”,落实反腐倡廉责任
一是坚持党风第1页共3页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政协班子成员、各委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加强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政协班子成员每年就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汇报;三是坚持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包括各委室负责人;四是坚持干部戒勉谈话制度,由分管领导对自己分管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