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厨房设备安装工程项目采购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A2010023东莞市长安镇政府采购中心2010年8月11日第一部份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现就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厨房设备安装工程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CA20100232、采购货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配置要求数量备注1厨房设备安装工程详见用户需求书1批该项目要求投标商到现场勘察(由采购中心安排时间)以确定最终项目所需的材料、附件数量,用户需求书的设备清单数量仅作参考,投标商须根据现场勘察情况,确定最终设备的数量及尺寸,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摆放平面图,如设备需增加或减少,请在“其他”项上填写,并按要求填写勘察证明,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由专人前来领取招标文件,并做好相关登记手续,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该报价。勘察时间:2010年8月31日上午10点勘察地点:S358省道长安路段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即第二人民法院旁)勘察联系人:叶先生81582938、138292159883、发放标书时间:2010年8月11日至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4、发放标书地点:东莞市长安镇长中路141号①号楼306室长安镇政府采购中心5、标书售价:150元/份,标书一经售出,恕不退还(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6、投标时间:2010年9月3日上午08:30--09:15(北京时间)7、投标地点:东莞市长安镇长中路141号②号楼三楼。8、开标时间:2010年9月3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9、开标地点:东莞市长安镇长中路141号②号楼三楼10、联系电话:0769-85327922,82280906传真:0769-8544821511、联系人:文先生、李小姐12、有效通知载体:所有有关本次招标的招标公告、结果公示均会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dggp.dg.gov.cn)及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网站(网址:www.cacz.gov.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本次招标的其它相关信息(包含更改通知)在上述两个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请投标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到上述网站查询该项目的有关通知详情。)东莞市长安镇政府采购中心2010年8月11日第二部份招标项目要求招标项目要求1、各投标单位所投的设备必须是本标书所要求设备,不得随意增减或修改本标书要求。2、本次投标方所投的设备的技术要求必须要不低于招标文件中的用户要求。3、所有设备要求按《采购货物一览表》具体要求完成交货及验收。4、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5、所有设备均需按《采购货物一览表》的要求提供保修服务。6、投标单位需负责厨房设备安装工程的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工作,并负责由此产生的资料及费用。7、报价应为东莞市长安镇交货的含税价(结算货币为人民币)。8、本次采购的服务对象为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投标单位在价格应予以充分的考虑,并提供最佳的设计方案、货物配置及售后服务等。9、用户需求书:用户需求书注(适用于用户需求书中所有内容):1、用户需求书中出现的设备品牌、产地、型号仅作参考,报价商可提供其他品牌型号的设备,但所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性能、档次不得低于本设备配置详细清单中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的厂家宣传资料(资料须加盖公章及含有该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如未提供厂家宣传资料的或提供的厂家宣传资料中未能体现能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招标方将对该投标按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该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对厨房、餐厅布局(包括配电开关插座等)进行设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计图供招标方参考,否则招标方将对该投标按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设计图严重不完善、不专业、表达不清晰的,亦可视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一、厨房设备安装工程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备注一厨房设备及鲜风系统部分二厨房设备配电部分三厨房门禁系统部分四厨房供热水系统部分五厨房配套件部分六其他设备部分二、设备配置详细清单(参考)一、厨房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