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利剑》观后感:做好巡察工作要有“三识”开展巡察工作要“五敢、六善、三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光辉一、清醒认识问题,增强行动自觉当前,我市在从严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取得了很大成效
全市巡察工作试点以来,先后组建了5批次28个市委巡察组,对40个市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
对11个县(市、区)和9个市级部门进行了专项巡察
市本级巡察机构移送相关部门重点问题85个,立案1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11个县(市、区)发现重点问题135个,立案7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4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这说明我们近年来的巡察试点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
同时,大家也要清醒地看到不少单位在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是相对比较严重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党无党的问题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把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混为一谈,其实,两者不是一个概念
反腐倡廉建设是主体责任人的事情,而相关业务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情
如果混为一谈就会导致党不管党、在党无党
现在,仍然有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就是纪委的事,不闻不问不管,涉及到本人的问题时稍稍有点警觉,与自己无关的时候就高高挂起
有一些领导抓业务工作津津有味,全力投入,抓党的建设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基本的党内规矩都不懂,基本的党建工作要求也不懂
谈起业务头头是道,像个专家,说起党建,顾左右而言他,支支吾吾,不知所云
党内职务在他那里就成了虚职、成了荣誉
巡察组在巡察中如果发现被巡察对象在党不言党,在党不为党,对党务工作毫不知情,可以向党委提出免去他党内职务的建议,如果他的业务工作做得好,就建议保留他的业务职务
其次是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一些地区和部门对自己在反腐倡廉大格局中的主体作用、主体地位认识不第1页共6页清
自从纪委按照“三转”要求,从经济和社会发展一线退出以后,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