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监察下乡进村工作意见为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切实提高干部的服务意识,有效解决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效力、效率、效果低下等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效能监察下乡进村”专项活动,现制定活动实施意见如下:一、活动目的通过开展“效能监察下乡进村”活动,着力解决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恶劣,不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不履行岗位职责职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认真处理等突出问题
二、活动内容一是进一步延伸行政效能“96960”投诉电话宣传渠道
各乡镇(街道)要在本辖区范围内的村、社区活动室设立行政效能“96960”投诉电话宣传栏,让更多的群众知道电话投诉这一渠道,让广大干部知道监督手段及其覆盖率不断加大与拓宽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
会同市政府督查室不定期检查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在落实农村低保、惠农政策执行、新农合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走访和调研基层群众
每月利用1-2天进村、社区,以走访和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基层组织在落实上级政策、维护群众利益、干部作风等方面信息,同时认真收集相关意见或建议
四是及时处理和定期回访群众反映的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进行解决或处理,定期以电话或走访方式回访基层群众所反映问题解决情况
三、实施步骤(一)宣传部署阶段
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效能监察下乡进村”专项活动实施意见及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动员部署本单位“效能监察下乡进村”专项活动工作内容,同时要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于20XX年6月3日前报市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联系人:胡洋,联系电话:4823239)第1页共3页(二)全面开展阶段
各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大胆创新,全面开展各项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