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筹备申请书协会筹备申请书:一、申请筹备(一)申请筹备行业协会的条件申请筹备成立行业协会必须有八个以上的发起人
发起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有连续两年以上良好经营记录的本地经济组织
(二)须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资料1、由发起人提交《关于申请筹备20XXxx的请示》一份
申请书内容应包括(1)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宗旨和业务范围;(3)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4)活动资金和资金来源渠道;(5)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
2、发起人及拟任协会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和经营情况证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中任职)
3、章程草案(按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制定)
(三)审批程序和时间要求登记机关收到发起人提交上述1至3项全部有效材料之日为正式受理日期,发给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日起30天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
被准予筹备的行业协会,发起人应当在接到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筹备的决定后1个月内,通过报纸、网站向社会发布筹备公告,并接受同行业经济组织的入会申请(示范文本附后)
二、申请成立登记批准筹备成立的社团在接到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文件要求完成筹备工作,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成立登记
(一)提交由筹备组签名的《关于申请成立20XXxx社团法人登记的请示》一份
(二)《关于筹备20XXxx的工作情况报告书》
(三)验资报告(由银行出具有三万元以上活动资金的证明,并填写《社会团体账户备案表》一式三份)
(四)《社会团体成员名册》、《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名册》、《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后三项一式三份)
(五)章程正式文本及《章程核准表》一式三份
第1页共2页(六)由产权单位出具的场地使用权证明
租赁的应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行业协会的办事机构不得与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机构合署办公
(七)其他相关材料
登记机关收齐上述文件之日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