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产权证号:合同核心内容:转让人:证件号码:共有人:证件号码:受让人:证件号码:共有人:证件号码:房屋坐落:建筑面积:房屋用途:签订日期: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须持本合同在包头市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办理资金监管手续
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若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须共同向包头市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书面申请
本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已阅知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联系电话:房屋共有权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联系电话: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联系电话: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联系电话:受让人为两个以上的,受让人信息按上述格式另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信息(一)甲方所售房屋坐落为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性质为
(三)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产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房屋现状无异议,自愿买受该房产
第二条成交价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整)
第三条购买方共有方式乙方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共有方式为按份共有的,约定的具体份额为
第四条成交方式甲乙双方通过方式达成该房屋买卖
(一)自行成交
(二)通过经纪机构成交
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号联系电话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姓名从业资格证号码第五条甲方关于产权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