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责任,持续推进生态华坪建设,切实提升我乡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打造鱼米之乡、生态宜居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九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把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与创建美丽乡村紧密结合起来,科学规划,明确责任,广泛宣传发动,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长效机制,落实各项措施,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从而打造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面貌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
成立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生态保护工作站,主要负责全乡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各村及驻地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方针,政府积极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响应,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共建和谐社会,共享发展成果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坚持并落实“一岗双责”,乡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村委会为本村范围内第一责任主体、各驻地单位为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第一责任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责任主体负责各属地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落实
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第1页共6页原则分级负责
(三)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原则
在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正面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