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工作纪律(一)志愿服务基本要求第一条维护国家形象与利益,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第二条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
展现当代青年蓬勃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精神,把爱心奉献给社会和需要帮助的人;第三条遵守所在团队和服务岗位的相关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和所在团队的管理,积极主动地开展服务工作;第四条认真参加培训,熟知并准确把握所在岗位的职责、整体流程、组织联络体系、应急预案以及各项相关管理规定等;第五条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上岗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第六条志愿者因工作、学习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完成预定的服务,应提前通知主办方;第七条不得直接冲撞服务对象或主办方,有问题及时与主办方联系沟通;第八条尊重服务对象,严守其隐私;第九条与其他志愿者、工作人员之间相互尊重、关心和鼓励,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服务任务;(二)志愿者行为举止要求第一条加强自律,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可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或饮酒,不在工作岗位上吃东西;、第二条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摄影、拍照,向服务对象索要合影;第三条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在网络上发表过激言论;第四条不随意破坏公共设施和卫生;第五条就餐时不得浪费粮食、乱倒饭菜,保持就餐点秩序和卫生;(三)志愿者精神面貌与仪容着装要求第1页共10页第一条保持微笑、态度亲和、热情周到;第二条对所有的服务对象保持尊重、平等、真诚的态度
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第三条仪态端正、讲究卫生、妆容得体;第四条男生不宜留长发,女生不宜化浓妆
不宜染颜色过于鲜艳的头发;第五条志愿者应按照统一标准穿戴志愿者服装及装备上岗;第六条志愿者服装只能在工作时段穿着,不得随意改裁、涂鸦,更不得将服装转作他用;第七条志愿者的服装应做到整洁、配套、规范,不得与其他衣、帽混合穿戴
不得佩戴、系挂与志愿者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