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共同赔偿项目:名称内容赔付主体计算标准法律依据备注医疗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30条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伙食补助因工伤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
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具体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统筹地区外就医的食宿、交通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经办单位同意的到统筹地区外就医产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
由统筹地区政府具体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工伤康复治疗费用因工伤到鉴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辅助器具费用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停工留薪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的费用
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3、如情况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
4、定残后停发,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