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三种情况处理办法范文各超限检测站在治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三种情况为:1
超限运载大件不可解体物品且没有办理XX省《超限运输通行证》的;2
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点的(即闯关的);3
擅自非法超限运输的
对于这三种不同情况,有各自对应的立案依据、所违反的条例和处罚条例,但对于处罚金额有时不好掌握,现结合《XX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具体分析如下:1
超限运载大件不可解体物品且没有办理XX省《超限运输通行证》的车辆立案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作出处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XX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又详细分类如下:违法种类法律依据1违法程度违法情节及后果处罚裁量标准超过公路限长标准的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第1页共10页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二)车货总长度18米以上
轻微车货总长度未超过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