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关于2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结合*实际,现就20*年的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建立健全治理和预防教育乱收费的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建立长效机制,务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取得更大成效
治本力度进一步加大,教育收费进一步规范,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任务(一)严格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落实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贯彻“一费制”收费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68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及配套管理办法
研究并及时出台义务教育全面实施“两免一补”的政策,并严格执行
修订《*市中小学统一收费卡制度》,完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
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和不盈利原则,严禁从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中牟取利益,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提供服务和进行收费
(二)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高等学校收费继续保持稳定,严格落实已经明确的收费政策和管理措施
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京教财〔20*〕85号)的规定,切实加强高等学校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高校服务性收第1页共7页费,禁止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的任何费用
各高校要对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教育收费公示,未经公示的项目不得收费
高校提供属于正常教学活动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