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副局长在农村开展厨师培训工作会议讲话各位大师傅们:下午好
天气非常热,但是,大家冒着酷热,牺牲中午休息时间来参加我们举办的培训班,可见大家都非常重视农村聚餐的食品安全
为了将更多的时间留给大家接受专业、系统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我只简单的讲三点
第一点是,我们大师傅们要深刻认识到肩上的千斤重担
为什么这么说呢
俗话讲“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这是讲饮食和饮食安全的重要性,当然,这是抽象意见上对我们大师傅们的工作职责的概括
实际上,作为一名厨师,我们要深刻感受到自己肩上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因为,自从去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今年2月1日实施的《长沙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农村聚餐的主办方和承办厨师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如果在农村聚餐的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我们的大师傅们与主家一起成为食物中毒的第一责任人,共同承担因食物中毒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这个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所谓民事责任,就是因食物中毒导致聚餐人员身体损害而产生的医疗、误工、护理等费用的经济赔偿责任
而这样的例子很多,去年我县白箬铺镇的一起农村聚餐引起的食物中毒,导致20多人的住院治疗,花去近两万元的医疗费用,就是由主家和承包厨师共同承担的
而行政责任则是由卫生行政部门对承办聚餐而产生食物中毒的承办人员处以20XX-50000元不等的罚款和当地公安部门对事故承办主厨处以1-15天的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去年6月,星城镇戴公庙村的一次因聚餐而导致食物中毒的承包厨师,就被望城县公安局进行了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
这还是比较轻微的食物中毒,如果因为聚餐而引发食物中毒导致人员伤亡的,则牵涉到主家和承办厨师的刑事责任
而刑事责任则视损害情况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等
名位大师傅,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如果大家因为赚取少量的劳动报酬而导致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