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加快发展东北地区旅游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3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1号)和国家相关规划,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重在确立东北地区旅游业在新时期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统筹区域旅游业协调发展,促进区域旅游一体化,推动旅游业成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柱产业
规划范围: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蒙东地区),土地总面积约145万平方公里
规划期为2010—2015年,重大问题展望到2020年
一、面临的形势旅游业是资源消耗低、带动作用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重要产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重要
我国正进入大众化旅游的新阶段,从现在起到2015年,是我国旅游业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的关键时期
随着我国旅游业更深程度融入全球化发展格局和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加速推进,旅游需求将大幅增长,全国旅游业增加值预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左右,旅游业就业占全社会就业总量的10%以上
宏观经济形势为东北地区旅游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东北地区具有发展旅游业得天独厚的优势
旅游资源丰富,东北几乎囊括了8大类、33个亚类和155种基本类型旅游资源的全部,大森林、大草原、大湿地、大冰雪、大工业、大农业旅游资源在全国独具特色;生态环境优越,东北地域辽阔,跨越环渤海和北部极地区,生态类型多样,环境质量良好,具备生态旅游和避暑旅游的极佳条件;区位优势明显,东北地处东北亚地区的核心与俄罗斯、朝鲜、蒙古、韩国、日本等毗邻,是连接东北亚与欧洲的重要通道边境口岸和城市众多,界江界河魅力独特,跨境旅游和边境风光游潜力巨大;文化特色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