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需要的材料
个人自传(从小学开始写对党的认识过程)
党校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思想汇报(对近期重大时事、动态的认识
一般一个季度一篇)
政审意见(必要时需要函调)
支部意见(支部对考察者是否符合发展向院党委书面意见)
入党志愿书(同意发展,召开支部通表大会后填写)入党详细过程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
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