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标准1区、乡(镇)林业工作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林计通字[1992]136号文颁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区、乡(镇)林业工作站(以下简称林业站)的工程建设项目认真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和注意节约土地资源的方针,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为其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促进林业站实行标准化、科学化管理,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特制定本标准。第二条林业站是林业主管部门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体发展林业生产的基层事业单位。并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林业站的职责,按照《区、乡(镇)林业站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新建区、乡(镇)林业站工程建设项目,原有林业站进行续建或填平补齐时可参照执行。第四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审批林业站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林业站建设标准的尺度。第五条林业站的建设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充分利用当地的有利条件。结合当地林业经济的发展水平和财力情况,分批分期地进行建设。建设资金采取以地方为主、国家给予适当补助的多渠道集资办法解决。第六条林业站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前应具备的条件:一、按照《区、乡(镇)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规定,已报请县或省级人民政府、编委批准其机构及编制;二、林业站的建设投资,已纳入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计划;三、林业站的建设用地已经初步划定。第七条林业站的工程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执行国家有关节约用地,保护环境及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第二章林业站的设置和等级划分第八条有林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任务及具备建站条件的地方,应以乡(镇)或区为单位设林业站。第九条根据山区及半山丘陵区、平原及牧区两种类型,按所管辖地区的林业用地面积及活立木蓄积量两项指标划分林业站的建站等级标准。划分标准见表。划分等级时,须同时具备上述两项指标。若只具备一项指标时,则按下一级采用。林业工作站等级划分标准(单位:公顷、万立方米)表1地区类型级别林业用地面积活立木蓄积量山区及半山丘陵区一级站10000以上35以上二级站3000~1000010~35三级站3000以下10以下平原及牧区一级站3000以上10以上二级站700~30003~10三级站700以下3以下第十条按第九条划分的二、三级站,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提高一级标准执行。一、由林业站负责管理或技术指导的果树林面积在340(含340)公顷以上者;二、山区及半山丘陵区二级站的有林地面积在8000公顷以上和平原及牧区二级站有林地面积在2700公顷以上者,可以按一级站标准进行建设;三、平原及牧区内的森林覆盖率达到国家规定的平原绿化指标要求的林业站。第三章人员配备第十一条新建林业站的人员编制标准按人事部、林业部人地[1990]6号《农村基层林业站人员编制标准(试行)》中的规定执行,并以县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编制为准。第十二条新建各级林业站的人员配备见表2。其中编内人员按上条规定执行;编外人员采取聘用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林业工作站人员配备(单位:人)表2地区类型级别人员配备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山区及半山丘陵区一级站7~10二级站5~7三级站3~5平原及牧区一级站5~7二级站4~5三级站3~4第四章建筑工程量、附属工程、建设工期第十三条根据工作需要林业站的建筑工程项目有办公、生活及其它用房。办公用房包括办公、资料档案、会议室等。生活用房包括住宅及宿舍等。其它用房包括车库、仓库及辅助用房等。第十四条各级林业站建筑工程量见表3。各级林业工作站建筑工程量(单位:平方米)表3地区类型等级建筑工程量其中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它用房山区及半山丘陵区一级站410~530120~150210~30080二级站320~400100~120150~21070三级站230~31080~10090~15060平原及牧区一级站320~400100~120150~21070二级站260~31080~100120~15060三级站200~25060~8090~12050注:各级林业工作站建筑工程量的上、下限幅度范围,按配备人员的上、下限和投资情况选用。第十五条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