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百分考核办法××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百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镇政府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把机关建设成高效、廉洁、务实的文明机关,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目标管理百分考核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一、考核内容及赋分标准(一)政治理论学习(15分)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从而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要按时参加机关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并认真做好笔记
除参加公务活动、病事假外,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作风(20分)1、热心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提高工作效率,能办的事情要马上办
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发现一次扣相关责任人2—4分;工作如有推诿、扯皮的,发现一次扣2分
2、工作态度要热情,要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如发现生、冷、硬、顶现象或有工作态度方面的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分
3、要诚实守信,团结同志
不无中生有,搬弄是非,不和同志吵架,不听、不传、不信小道消息,不谈论有损于集体形象和利益的话题
如有违犯发现一次扣4分
(三)工作纪律(35分)1、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乱窜办公室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一天扣0
5分(住院治疗不扣分),旷工一天扣5分
2、为政清廉,遵章守纪,不贪赃枉法,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奢侈浪费,不任人唯亲,如发现上述行为,视第1页共3页情节扣10—20分
3、因违规违纪被上级有关部门给予处分,一次扣20分
4、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如不服从组织调动和不听从领导安排的一次扣5分
5、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义务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