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桦甸市小红石水电站建设项目建设协议书发包人:小红石水电站承包人:大洋众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92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小红石水电站(甲方)承包人(全称):大洋众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吉林市全民健身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吉林省桦甸市小红石水电站
工程地点:吉林省桦甸市
工程范围:所有土建、安装、机电专业,施工单位要求必须配备相应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所有施工需用的建筑材料、水平与垂直运输机械、大型设备及配套设施
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及图纸设计要求
四、暂定合同价、结算方式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
1合同价款以吉林省相关专业计价定额进行结算,计算依据以施工图纸及现场发生设计变更及签证
2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施工,每月25日乙方上报月工程计量,甲方将对工程实际完成量进行盘点,月末前完成盘点并按工程盘点值的80%价款作为拨付乙方工程款的依据
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进行结算
结算完成30日后,甲方将扣除质保金将剩余现款支付给乙方,付款至95%
2工程总价5%为质保金(现款形式)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一次性支付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财政审计结束后14日内,甲方应按上述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至乙方应得工程款的95%
3甲方保留乙方应得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内将质量保证金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六、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吉林市签订
七、补充协议及争议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