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制定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大同万龙运动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博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大同万龙白登山滑雪场综合服务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大同万龙白登山滑雪场综合服务楼室内装修2
工程地点:大同万龙白登山滑雪场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
资金来源:自筹5
工程内容:滑雪场综合服务楼室内装修6
工程承包范围:室内装修(详见业主书面通知)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10日完成负一层、一层的装修)
工期总日历天数:81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暂定:贰仟万元(含税)(¥20000000
00元含税);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暂估:叁拾万元(¥300000
00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合同价格形式:按实结算(见合同专用条款12条)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吴国江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