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4页宁乡县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湖南长沙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430124000000769机构代码证:75060141-1注册地址:宁乡县玉潭镇二环南路联系电话:0731-87877286法定代表人:谢克光受托人:买受人: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共有人: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共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出卖人经批准,在宁乡县玉潭镇二环南路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为南国水乡,规划用途为商住。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宁乡县玉潭镇二环南路编号为宁(1)国用(2011)第070号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7468.80㎡,使用权起始日期为2009年10月27日,其中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2079年10月27日,其他用地终止日期为2049年10月27日。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批准机关为宁乡县住房保障局。该建设工程预计竣工日期为。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该商品房所在楼栋主体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钢筋混泥土结构,建筑层数第2页共24页第1页共2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4页7+0/6+0层,其中地上__7/6_层,地下_0_层。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座落于宁乡县玉潭镇二环南路南国水乡项目第[幢][单元][层]号房屋(地址最终以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地址为准,房屋平面图及位置图见附件一),规划用途为住宅。该商品房__1___(1、合同约定2、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面积最终以产权登记的面积为准。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及设施具体约定见附件二)。该商品房层高为_3/3.9_米。有____个阳台,其中南北向/南向/北向阳台为封闭式,___南北向/南向/北向__阳台为非封闭式。第三条抵押情况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_____2______。1、该商品房未设定抵押。2、该商品房已经设定在建建筑物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抵押权登记日期为_2011年11月8日____________。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销售已经抵押权人同意,且申请办理预告登记时,抵押权人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购部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第四条预售款的监管买受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将预购商品房的购房款缴入下列预售款监管账户。该商品房的预售款监管机构湖南省建设银行河西支行,预售款监管账户名称为湖南长沙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43001544061052502929。预售款应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管和使用。第五条计价方式及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1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元/㎡,总房价(元)。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元/㎡,总房价/(/元)。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元)。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首付款(含定金)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剩余房款元(¥)于支付。2.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买受人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的,应于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含定第3页共24页第2页共2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24页金)计元(¥),剩余房款元(¥)向申请贷款,出卖人应协助办理。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在接到出卖人或贷款人通知后__10_日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买受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买受人以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的,应于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含定金)计元(¥),剩余房款元(¥)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出卖人应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