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江苏省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徐州市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处承包人(全称):徐州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徐州市丁万河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工程(九里区)第二标段:丁万河南岸截污管网工程及1号提升泵站建设工程地点:九里区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群体工程应付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徐政发〔2010〕第1号资金来源:政府投资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丁万河南岸截污管网工程及1号提升泵站建设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0年6月15日(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竣工日期:2010年12月15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壹仟贰佰零壹万肆仟柒佰壹拾肆元整(人民币)¥:12014714.00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10年6月12日合同订立地点:徐州市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处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建筑施工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年月日经办银行审查意见年月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年月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证意见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二部分GF—1999—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⑴本合同协议书⑵中标通知书⑶本合同专用条款⑷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纪要、协议⑸本合同通用条款⑹投标书和招标文件⑺施工图纸⑻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⑼工程预算书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范》执行。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时的时间:/。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双方协商确定。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一周,贰套(如承包人另有需求,应另行购买)。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资料。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执行通用条款和监理合同。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停复工、工程量增减等。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吴职务:驻工地代表。职权:检查监督承包方履行合同情况,并协调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7、项目经理姓名:赵绪峰职务:建造师;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保证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承包人自行解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