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本发包人: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泸州市纳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1页共3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8页合同协议书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翠屏新区(一期)“龙泉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己接受泸州市纳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翠屏新区(一期)“龙泉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l)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要求;(6)通用合同条款;(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工作内容: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载全部内容第2页共38页第1页共3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8页4.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肆仟叁佰贰拾捌万陆仟伍佰叁拾肆元(¥43286534)。5.承包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谢乾坤6.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600日历天。10.本协议书一式拾贰份,合同双方各执陆份。正本肆份,副本捌份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2011年11月7日承包人:泸州市纳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2011年11月7日第3页共38页第2页共3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38页第4页共38页第3页共3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38页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41-81页。第5页共38页第4页共3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38页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在翠屏新区(一期)“龙泉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合同协议书中与承包人签字的当事人。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曾嵘职务:工程部部长职权: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负责隐蔽工程、工程量增减的核定,工程款拨付的初审;配合初审工程结算及承包方派驻工地的人员的资格;要求承包人撤换由其委派或聘用的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或工作不负责任的现场管理人员和班组。1.1.2.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中与发包人签字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谢乾坤,资质证书编号000115581.1.2.6监理人:四川东联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姓名李朝富,资质证书编号(10)01031.1.3工程和设备1.1.3.2永久工程:第6页共38页第5页共3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6页共38页1.1.3.4单位工程: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永久工程。1.1.3.10永久占地:本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1临时占地:本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1.1.4.1开工通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函件。1.1.4.2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开工日期为准。1.1.4.3本合同签约工期为600个日历天。1.1.4.4缺陷责任期:本合同缺陷责任期为:两年。1.2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汉语言)。1.3法律按通用条款执行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