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习小标兵评选办法为激励同学们奋发学习,求知爱国,使同学们学有楷模,赶有目标,进而形成愈发浓厚的学习氛围,学校决定从本学期起开展评选“学习小标兵”活动
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评选标准:1
思想进步,求知爱国,热爱学校,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尊敬师长
遵纪守法,遵守公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制止不良行为
谦虚诚实,孝敬父母
上进心强,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合作意识和良好学习品质
学习刻苦,在学习上乐于帮助其他同学,并能在班上产生一定的影响,获得老师的好评,并且成绩优秀或进步幅度较大
二、评选范围
一至六年级各班级学生
三、评选办法:1
每班每两周通过个人自荐、同学推荐、集体评议等形式,根据评选标准评选5名同学作为本班级的“学习小标兵”,班主任将评选结果送教导处备案
期中考试后,学校根据候选人的学习成绩,纪律文明,卫生习惯等方面,对每班评选过“学习小标兵”的学生进行科学、综合评价,将优秀的学生命名为“班级之星”
四、奖励:学校定期对各班级评选的“学习小标兵”做成橱窗展板或光荣榜的形式在校内展出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第二篇:学习标兵评选办法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学习标兵”评选办法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竞争环境
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拟在每学第1页共9页期开展关于“学习标兵”的评选活动
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正式注册的我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1、自觉遵守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学习态度端正,学风、考风正派;3、在学习和思想政治表现方面能起表率作用4、有很强的学习能力,成绩优异,学习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