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中层干部竞聘方案为规范和激活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新一届中小学、幼教中心、有关直属单位中层干部聘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在校内实行中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择优聘任制度
一、工作指导原则1
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原则
竞聘工作要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进行,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民意,又要维护组织纪律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竞聘过程、条件要重人品,重才能,重实绩,努力创设让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以体现个人意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
坚持依法办事,讲求实效原则
确定竞聘人员的条件、岗位、职数以及竞聘的程序等工作都要符合上级有关人事政策和学校工作实际需要
二、岗位与职数办公室副主任兼人事秘书;1名德育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大队辅导员1名;教导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教科室:副主任1名总务处:主任1名三、竞聘条件与要求(一)参聘对象:在编在岗教师(二)年龄范围:上届学校中层干部应聘年龄为男50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后出生),女47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后出生);新任学校中层干部应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如xx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等)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1第1页共3页年1月1日后出生)
(三)任职要求:1
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有责任感
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能坚持原则,勇挑重担,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批评,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教学业务素养,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