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目录一、前言二、释义三、基金的基本情况四、基金份额的发售与认购五、基金备案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十、基金的托管十一、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十二、基金的投资十三、基金的财产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十七、基金的会计和审计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十、违约责任二十一、争议的处理二十二、基金合同的效力二十三、其他事项二十四、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第3页共9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93页一、前言(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保障基金财产的安全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
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投资者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