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三年七月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中央储备粮九江直属库承包人(全称):天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中央储备粮九江直属库湖口分库建仓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中央储备粮九江直属库湖口分库建仓项目
工程地点:江西省湖口县马影镇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湖发改备字[2015]17号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建设单位自筹
工程内容:本工程土建、水电、消防、市政、装饰装修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中央储备粮九江直属库新建储备仓项目,建筑总面积:12852㎡,1#平房仓建筑面积:3412㎡,架结构/一层,跨度33米、仓容5
04万吨、堆粮高度7米;2#平房仓建筑面积:3412㎡,排架结构/一层,跨度33米、仓容5
04万吨、堆粮高度7米;3#平房仓建筑面积:3412㎡,排架结构/一层,跨度33米、仓容5
04万吨、堆粮高度7米;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1056㎡,框架/3层;一站式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94㎡,框架/1层,消防泵房和水池建筑面积:226㎡,框架/1层;仓间2罩棚建筑面积:932㎡,钢结构/1层;变配电间建筑面积:208㎡,框架/1层;门卫、市政、绿化总图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注:发包人在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根据工程需要,对上述工程承包范围作适当调整,具体以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包人也不得就发包人的调整提出任何索赔,否则视为违约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月29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审批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