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3页论多元房地产法律制度魏耀荣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咨询委员关键词: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权法/权利内容提要:本文在世界范围内对多元房地产物权的概念和权利范围进行了比较研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物权法》中多元房地产的物权概念和权利范围以及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界定和划分进行了考察,认为《物权法》就多元房地产物权的内涵和覆盖范围以及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界定和划分所作的规定,尚有可进一步探讨之处
我国城市居民的住房模式主要是多层建筑物和由多栋多层建筑物组成的住宅区,自然也包括由多栋单独别墅或联排别墅组成的住宅区以及由别墅和多层建筑物混合组成的住宅区
美国、加拿大、香港的普通法称此类房地产为多元房地产[1](Multi-unitDevelopment,MUD,亦可称多单元房地产)
美国法律界还称之为共有权益房地产[2](CommonInterestDevelopment,CID)
为研讨相关的法律制度,笔者在本文中采用多元房地产的称谓
多元房地产的产生和发展历经久远,在古巴比伦曾见雏形,经欧洲中世纪的缓步增长,到上世纪特别是下半叶,大多数国家的大第2页共23页第1页共2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3页中城市都出现急剧的以至爆炸性的发展
由此种新型房地产派生出的财产权,是一种权利客体多元化、权利主体多边化的新型物权
由此种新型房地产引发出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复合型、多层次和多重化的新型法律关系,较早时期的普通法和民法典均鲜有涉及
一种与多元房地产的特征相适应的新型法律制度,发轫于1802年法国民法典的第664条
经若干代法律人的不懈努力,到上世纪后期,已在很多较发达国家和地区陆续面世,其形式多为单行成文法,或在民法典中新辟专章
一些先行者的此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