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接收普通高校推免生工作办法中共中央党校欢迎全国重点高校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接受推免生办法如下:一、申请条件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须符合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就读学校为“211工程”院校,且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学习成绩为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排名前20%以内;(4)在学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5)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我校20XX年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名额为:马克思主义哲学3人、政治经济学3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3人、中共党史3人、中共党史(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3人、法学理论2人、政治学理论2人、国际政治2人、思想政治教育1人,总计22人
详细情况请见我校20XX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1页共4页三、接收程序及办法1、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请于20XX年9月12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1)完整、认真填写的《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接收普通高校推免生申请表》(下载)2份;(2)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省级招办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最迟于复试时提交);(3)个人陈述1份(用大约2000字介绍本人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5)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6)学术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于规定时间内用特快专递寄至我校研招办
邮寄地址:XX省中共中央党校研招办(南院8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