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教材总体介绍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潘丽敏一、学习本课程的意义学习法律、崇尚法律,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遵守法律、运用法律,是合格公民的应有素质。本课程的设置是育人之所需,生活之所求,与初中思想品德课中的法律教学内容相衔接,与必修课有关法律内容相呼应,为学生搭建了进一步拓展知识新平台,也为学生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提供了更为实用的法律知识。比如,通过学习民商法,有助于使学生增强依法律己、依法办事、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又如,通过学习合同法、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有助于使学生懂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创业必须依据法律、遵循规则,才能在以后的职业生涯中谋求发展、成就事业。再如,通过学习诉讼方法的基本知识、了解律师的职责和作用,有助于使学生理解受到侵权侵害求助法律的必要性、有效性,及其具体途径和方式,进而将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制观念。二、《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的性质、教材的特点(一)本课程的性质通过法律教育,使学生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懂得一些法学理论,树立法治理念和增强法律意识,概括了解法律体系的构成,提高法律素质,能够懂法、守法和用法,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以及自身的合法权益,逐步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二)《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教材的特点1.本教材的编写思路本教材共分为六个专题:“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民事权利和义务”、“信守合同与违约”、“劳动就业与守法经营”、“家庭与婚姻”和“法律救济”2.本教材结构设计的特点(1)不追求法律知识体系的完整(2)实用性很强(3)以活动导入,重视专题活动建议的设计(4)专题活动建议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综合性3.对教材各专题安排的说明专题一:一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专题二:民事主体在实际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是在初中思想品德课有关法律知识基础上进行的更系统和更深入的阐述。专题三:对“课标”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整合,并增加了合同的订立、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等内容。(4)专题四:与劳动和创业相关的法律知识。(5)专题五:父母子女、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6)专题六:什么是法律救济、法律救济方式、诉讼权利与义务、诉讼基本程序。三、课标解读(一)民事权利与义务1.1引述人身权、财产权的有关法规及其具体表现,解析城乡生活中维护各项民事权利的典型案例。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作了原则规定。2004年3月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22条中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上述规定将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由民事权利提升为宪法权利,从而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专门调整人们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目前,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集中规定在民法通则中。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照我国民法所享有的权利,它是民事主体得以能在社会上生存、延续的基本权利。没有民事权利,民事主体就无法生存。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了实现权利人的权利或不影响其实现权利所承担的法律约束。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二者同时产生,相互依存。我国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十分广泛。根据民事权利客体的性质,可以将其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民法中的人身权是相对于财产权而言的,故又称之为人身非财产权。它又可以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等。身份权包括法定监护权、法定代理权等。财产权是一种具有物质财富内容、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它主要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此权既含有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