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田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文件油新安字〔2008〕23号关于印发《新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石油安[2008]2号),结合新疆油田公司重组整合后的实际需要,对2005年下发的《新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新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主题词:安全管理规定通知抄送:机关各处室,直附属单位,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2008年04月21日印发附件1新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结合新疆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组整合后的实际需要,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及各单位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贯彻“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第1页共15页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积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公司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
根据生产经营性质,各单位可采取外部认证或内部审核的体制,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两书一卡(表)”(即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作业操作卡或现场检查表),规范管理行为和操作动作,努力创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四条加强基层安全建设,积极开展以“三不安全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