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年度_____________项目一期营销委托代理服务合同甲方:长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日期:2013年月日签订地点:2013-2014年度**项目一期营销委托代理合同甲方:第1页共27页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箱:邮编:合同联系人:电话: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开户行:帐号:电话:传真:邮箱:邮编:合同联系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项目物业提供全案营销代理服务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概况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1.1本项目位于衡南县云集镇,总建筑面积约为3.8万平方米;1.2项目名称:;1.3项目性质:住宅、商业;第二条合同词语定义2.1本项目:系指甲方开发的位于衡南县云集镇云集大道的房地产项目。若项目名称发生变更,不改变本合同对本项目的实质描述,也不影响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义务。2.2入场:系指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指定的场地,开展营销策划、向客户开展接待、咨询、销售执行等工作。2.3每批次开盘日:是指经甲乙双方研究并最终由甲方确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每批次产品在媒体广告公布的正式开盘日期。2.4售出单位:是指客户已签订全套购房文件并交付全部房款的房屋单位,第2页共27页售出面积以签订购房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售出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5平均底价:系指甲方要求乙方须完成销售的本项目商品房对外平均销售的最低单价。2.6单套底价:系指乙方根据代理销售的每期商品房结合房屋的层次、朝向、户型等因素制定的单套(单位)房屋的建筑面积对外最低销售单价。2.7合同单价:系指甲方实际与客户签约并执行的每平米单价。2.8回款额:系指房屋成功销售收回的款项,以实际汇入甲方银行账户的款项为准。2.9成功销售的界定:2.9.1按揭贷款客户:客户签订全套购房文件,按约定支付了所购房屋的首期购房价款,并按贷款银行规定将相关按揭资料交付贷款银行,且贷款银行审核同意并将该客户的全部按揭贷款划至甲方收款账户后,该客户所购买房屋视为成功销售。2.9.2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的客户:客户签订全套购房文件并向甲方支付完所购房屋的全部房款后,该客户所购买房屋视为成功销售。2.10销售率:系指本项目某标段的销售过程中,在甲方指定的某一阶段或某一范围内已销售(不含支付定金而未签订购房文件的情况)房屋总建筑面积与可售房屋总建筑面积的比值。2.11客户所属界定:如售楼处有几家不同销售团队同时进行销售时,则驻场销售人员按照轮岗接待客户的方式界定客户所属,以销售人员填写《客户登记表》并每日提交甲方销售经理备案(或输入电脑客户备案系统)作为界定依据。2.12交房:系指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与客户办理的交付本项目各标段房屋所需的相关手续。2.13全套购房文件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物业服务合同、临时规约等在房屋销售时甲方要求客户签订的所有文件。购房合同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附件)及其补充协议。第三条双方声明和保证3.1甲方向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3.1.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3.1.2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第3页共27页3.1.3甲方对因该物业本身之权属或资格之瑕疵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3.2乙方向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3.2.1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3.2.2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第四条委托代理合同的期限4.1本合同委托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止。合同到期后双方视合作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第五条委托代理服务的内容及范围5.1委托的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示)5.1.1信息咨询:房地产市场调查即市场信息资料采集与分析,提供房地产市场定期监测分析报告。5.1.2市场调研:对项目立身条件进行深入研究;对整体市场发展态势进行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