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年度_____________项目一期营销委托代理服务合同甲方:长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日期:2013年月日签订地点:2013-2014年度**项目一期营销委托代理合同甲方:第1页共27页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箱:邮编:合同联系人:电话: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开户行:帐号:电话:传真:邮箱:邮编:合同联系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项目物业提供全案营销代理服务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1
1本项目位于衡南县云集镇,总建筑面积约为3
8万平方米;1
2项目名称:;1
3项目性质:住宅、商业;第二条合同词语定义2
1本项目:系指甲方开发的位于衡南县云集镇云集大道的房地产项目
若项目名称发生变更,不改变本合同对本项目的实质描述,也不影响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义务
2入场:系指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指定的场地,开展营销策划、向客户开展接待、咨询、销售执行等工作
3每批次开盘日:是指经甲乙双方研究并最终由甲方确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每批次产品在媒体广告公布的正式开盘日期
4售出单位:是指客户已签订全套购房文件并交付全部房款的房屋单位,第2页共27页售出面积以签订购房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售出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平均底价:系指甲方要求乙方须完成销售的本项目商品房对外平均销售的最低单价
6单套底价:系指乙方根据代理销售的每期商品房结合房屋的层次、朝向、户型等因素制定的单套(单位)房屋的建筑面积对外最低销售单价
7合同单价:系指甲方实际与客户签约并执行的每平米单价
8回款额:系指房屋成功销售收回的款项,以实际汇入甲方银行账户的款项为准
9成功销售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