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9页第一章建设法概述第一节建设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一、建设法的概念建设法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体现国家组织、管理、协调城市建设、乡村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各项建设活动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原则
建设法是调整国家管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公民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建设法的调整范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设管理关系;二是建设协作关系;三是从事建设活动的主体内部劳动关系
二、建设法的基本原则(一)建设活动应当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原则(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原则(三)从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原则(四)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原则(五)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第二节建设法律关系一、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一)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指由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二)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二、建设法律关系的特征(一)综合性(二)复杂性(三)协同性三、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任何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一)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建设业活动,受建设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
1、国家机关:(1)国家权力机关;(2)行政机关:1)国家计划机关、2)国家建设主管机关、3)国家建设监督机关、4)国家建设各业务主管机关
2、社会组织作为建设法律关系主体的社会组织一般应当为法人
(1)建设单位;(2)中国建设银行;(3)勘察设计单位: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①工程勘察企业,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