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张玉敏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关键词:定牌加工/商标侵权内容提要:对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纠纷的法律性质,学界存在不同认识,实务中均按侵权行为处理
但从商标的基本功能出发,运用混淆理论和目的解释方法予以论证,涉外“定牌加工”行为不会在出口国造成消费者混淆,不损害权利人的利益,因而在本质上不构成侵权行为
目前,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纠纷的处理可参照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即按进口国或者商品转售地国的法律判断是否构成侵权
建议在修改法律时将公约该条规定的原则精神纳入我国法律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之中
改革开放以来,“定牌加工”这种贸易方式逐渐在我国兴起,像广东、浙江、福建这样的沿海省份,都有数以万计的企业做着“定牌加工”业务
实际上,中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工厂,而且这种状况在短期内不可能改变
“定牌加工”贸易涉及到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问题,这些问题的正确解决,直接涉及到加工人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双方合法权利的保护,关系到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但是,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而有的第2页共14页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4页行政规章的规定则明显与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理和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相违背,[1]导致实践中对加工人交付出口的产品的商标只要与国内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一律按侵权处理,这种不合理的事情屡屡发生
[2]国家商标局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2007年8月的《商标法修改草稿》仍然没有澄清这个问题
涉外“定牌加工”指的是我国境内企业接受境外商标权人或商标使用权人的委托,按照其要求加工产品,贴附其提供的商标,并将加工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