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担保公司运营中的反担保法律实务(抵押)主讲: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邱进前博士*借款法律关系与抵押法律关系*反担保抵押合同及抵押权*抵押人*抵押物*抵押登记*抵押权实现法律依据:物权法、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公司法、合同法等*借款法律关系与抵押法律关系1、担保物权(物权法170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抵押法律关系*担保公司:抵押权人*借款企业/第三方:抵押人*担保公司与借款企业之间的《委托担保合同》为主合同;担保公司与借款企业/第三方之间的抵押合同为从合同
*反担保抵押合同及抵押权1、反担保抵押合同的生效及抵押权的设立2、反担保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的内部程序3、反担保抵押合同的独立性4、人保与物保的关系1、反担保抵押合同的生效及抵押权的设立*区分两个概念:反担保抵押合同的生效;抵押权的设立
*反担保抵押合同生效合同中常见的约定方式: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签章的含义不清楚)柏年建议:尽量促使反担保抵押合同生效第2页共10页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页*抵押权设立(物权法与担保法的规定不同)(1)不动产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物权法17条)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动产抵押(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物权法188条)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
*抵押权(物权法179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