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担保公司运营中的反担保法律实务(抵押)主讲: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邱进前博士*借款法律关系与抵押法律关系*反担保抵押合同及抵押权*抵押人*抵押物*抵押登记*抵押权实现法律依据:物权法、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公司法、合同法等*借款法律关系与抵押法律关系1、担保物权(物权法170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抵押法律关系*担保公司:抵押权人*借款企业/第三方:抵押人*担保公司与借款企业之间的《委托担保合同》为主合同;担保公司与借款企业/第三方之间的抵押合同为从合同。*反担保抵押合同及抵押权1、反担保抵押合同的生效及抵押权的设立2、反担保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的内部程序3、反担保抵押合同的独立性4、人保与物保的关系1、反担保抵押合同的生效及抵押权的设立*区分两个概念:反担保抵押合同的生效;抵押权的设立。*反担保抵押合同生效合同中常见的约定方式: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签章的含义不清楚)柏年建议:尽量促使反担保抵押合同生效第2页共10页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页*抵押权设立(物权法与担保法的规定不同)(1)不动产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物权法17条)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2)动产抵押(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物权法188条)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抵押权(物权法179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权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1担保物权2不转移标的物占有3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限制(1)(海商法25条)规定“船舶优先权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2)(航空法22条)规定“民用航空器优先权优于民用航空器抵押权受偿”(3)(税法45条)规定“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4)(合同法286条和2002年司法解释)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权优于抵押权柏年建议:从现场、财务报表等核实判断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2、抵押人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的内部程序*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时,抵押人需要履行何种内部程序,才能使其所签订的抵押合同合法、有效。(这里以第三方作为抵押人为例探讨该问题)*案例B公司向某银行借款,有A公司(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由C公司提供反担保。C公司规模庞大,实力雄厚,A公司表示无异议,并与C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合同。合同上加盖C公司公章。债务到期后,B公司未能还款,A公司代为履行债务后,要求C公司履行反担保责任,C公司表示拒绝。法院审理后查明:(1)B公司系C公司的股东(2)C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本次担保未召开股东会;(3)代表C公司在担保合同上签字并盖章的,系公司总经理;(4)C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担保不得超过50万元,但本次担保债务为100万元。*法律规定:《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第3页共10页第2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0页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担保公司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