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合同书工程名称:新疆伊犁州庆华新型煤化工工业园地形测绘项目合同编号:GF-2011-0118国家测绘局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定作人(甲方):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揽人(乙方):新疆国地测绘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乙级合同编号:GF-2011-0118签订地点:伊宁市签订时间:2011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伊宁市达达木图乡下苏拉宫村,测图面积约25平方公里
第二条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1、E级GPS点30个;2、80公里的四等水准测量;3、25平方公里的1:1000地形图测绘(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并按最终实测的面积计算总工程款);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标准等级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2城市测量规范CJJ8-993《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
1-2007其它技术要求:本项目施工技术设计书
第三条测绘工程费:1
取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并优惠
取费项目及工程总价款预算
由于本项目的工作内容比较多,工程费用不便独立细分,故实行费用包干制:3万元/平方公里,工程总价款暂定为75万元(大写:柒拾伍万元)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
负责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
3.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验收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1
乙方自签定合同之日起2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