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成长成才保障激励工作意见为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贫困而失学,激励他们勤奋学习,成长成才
同时,建立健全就读中学优秀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勤奋学习成长激励办法,切实提高本科上线率,为培养更多的人才,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确保我县与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特制定中小学生成长成才保障激励工作实施意见
一、贫困学生扶贫助学保障措施(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的保障措施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
小学每生每期500元,初中每生每期625元,按月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作业本费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按照小学15元/生·期,初中20元/生·期免作业本费
(二)职业技术学校家庭贫困学生的保障措施
全面落实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
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费标准为:1000元/生·期
全面落实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
县是“乌蒙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享受范围
标准为:150元/生·月,每期按5个月计算
按月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
第1页共4页(三)普通高中家庭贫困学生的保障措施
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国家助学政策
对家庭贫困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期750元,按月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
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
对家庭贫困学生按实际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全面落实资助政策
继续坚持县财政每年预算10万元,争取社会捐赠10万元,对普通高中家庭贫困的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四)家庭贫困学生上大学的保障措施
全面落实栋梁、桃李工程资助政策
通过实施栋梁工程和桃李工程,对家庭贫困的学生上大学予以一次性资助,一本每生资助4000元,二本、三本每生资助3000元;两个少数民族乡家庭贫困学生(含少数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