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本年利润、所得税与利润分配的核算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应当以自己的经营收入抵补其支出,并且实现盈利
企业盈利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表明企业在每一会计期间的最终经营成果
企业实现利润后,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交纳所得税,对税后利润对投资这进行分配
第一节本年利润一、利润的构成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经营成果
就其构成来看,既有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而获得的,也有通过投资活动而获得的,还包括那些与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盈亏
企业的利润包括以下三个层次:(一)营业利润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主要由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和期间费用构成
这一指标能比较恰当地代表企业管理者的经营业绩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二)利润总额利润是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综合反映,是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减投资损失)+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三)净利润净利润为利润总额减去当期应当负担的所得税费用后的余额
二、补贴收入补贴收入是国家按规定给与企业的各种补贴,包括减免增值税以及国家财政给予的补贴
补贴收入期末结转数退还增值税财政补贴(一)减免增值税1、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补贴收入2、现征后返的增值税,收到返还的当期:借:银行存款贷:补贴收入(二)国家财政给予的补贴国家财政给予的补贴主要有: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依据国家规定的补贴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国家财政拨补的专项储备商品补贴、特准储备物资补贴;属于国家财政扶持领域给予的政策性亏损补贴等
1、期末,企业按应收补贴款金额:借:应收补贴款贷:补贴收入2、实际收到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