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司(局)函质检监函[2005]36号关于开展葡豆制品萄酒等7类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专项调查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豆制品、水产加工品、蜂产品、糕点制品、鸡精调味品、酱类产品、辣椒制品糖果(含巧克力)、挂面、果脯蜜饯、等7类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开展专项调查(以下简称专项调查)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通过这次专项调查,摸清本行政区域内豆制品等7类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基本情况
为下一步针对不同企业和不同产品进行分类监管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做好基础工作
二、职责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豆制品等7类食品专项调查的组织实施,负责业务培训和专项调查情况汇总工作,并组织市(地)、县(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完成具体的调查工作
三、调查范围豆制品等7类食品专项调查的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下列产品的企业:(一)豆制品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他杂豆为原料经加工制作或精炼、提取而得到的产品
根据加工工艺的不同分为发酵性豆制品和非发酵性豆制品两大类
1、发酵性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他杂豆为原料经发酵制成的豆制品
本次调查主要包括红方、青方、白方等,豆酱和豆豉不在本次调查范围内
2、非发酵性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他杂豆为原料制成的豆腐,卤制、炸卤、熏制、干燥豆制品等豆制品
本次调查主要包括水豆腐制品、半脱水豆制品、卤制豆制品、油炸豆制品、炸卤豆制品、熏制豆制品、干燥豆制品
(二)水产加工品本次专项调查的水产加工品主要包括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鱼糜制品、水产调味品、冰冻水产品等5类产品
1、干制水产品是指以新鲜的鱼、虾、贝类、头足类、海藻类等水产品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干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