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贵州贵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文处理细则》的通知公司机关各部室和下属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文收、发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贵州贵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文处理细则》,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各单位必须根据本细则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需要的公文处理细则,并遵照规定,将所有上报的公文与公司行政部进行对接。如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公司将给与考核。附:《贵州贵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文处理细则》贵州贵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文处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贵州贵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订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煤矿、项目处、下属分子公司及公司本部各部门。第三条公司行政事务部是公文处理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文件的收发、分办、传送、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等管理工作。第二章公文的种类第四条公司常用的公文种类有:(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企业及人员,变更或撤销系统各企业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二)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重要事项。(三)规定——适用于对某项工作做出安排,提出具体管理措施。(四)办法——适用于对某项工作制定具体作法和要求。(五)通告——在公司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六)通知——适用于传达上级领导部门或领导的指示;部署工作;发布管理制度;批转下级企业或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企业办理和需要有关企业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公司管理人员等事项。(七)通报——适用于介绍工作经验和典型事例;表彰先进;处罚违章违纪行为;传达领导重要讲话、重要会议精神或情况及会议纪要等。(八)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和答复询问等。报告不得有“请示”的内容。(九)请示——适用于向上级领导单位请求指示或批准事项。各煤矿、项目处、下属分子公司向公司行文时,凡属请求批示或批准事项的,用“请示”。(十)批复——适用于答复各下属煤矿、项目处、下属分子公司的请示事项。(十一)函——适用于单位之间商洽工作和联系业务,询问和答复有关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二)意见——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设性意见;答复对方征求对某项工作的意见。(十三)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如下发执行,则以“通知”形式印发,“会议纪要”作为附件。公司的专用公文有:备忘录、意向书、协议书、合同书、契约、各种报告、说明书、请谏、贺词、新闻稿、启事。第三章公文格式第五条公文由发文单位(文头)、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印发日期和打印份数等部分组成。具体要求是:(一)发文单位(文头)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部门应当排列在前。(二)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文应在公文的首页右上方标明“绝密”、“机密”、“秘密”等级,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三)紧急公文,应根据紧急程度,分别在公文的右上角标明“特急”、“紧急”;紧急电报应分别标明“特急”、“紧急”。凡注明紧急程度的公文,应从核稿、审批、发文登记、印刷到分发、递送,按时限要求迅速处理。(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几个部门联合发文,只标明主办单位的发文字号。正式文件的发文字号一般标注在发文单位之下,横线上方居中;函件的发文字号标注在横线下方右侧,且在代字后加“函”字。文件、函的格式见附件5、6。(五)上报的公文,应在横线上方左侧标注发文字号,右侧注明签发人,如有会签单位(部门),应注明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六)标题一般应包括发文单位、事由和公文种类,有些文种的标题中可以省略发文单位。标题应当确切、简明扼要地概括行文内容;标题中除法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