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消费税法打印本页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了解)第二节税目及税率(熟悉)一、征税范围(税目)--有11个税目
二、税率--两种税率形式:(1)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啤酒、黄酒、汽油、柴油
(3)自2001年5月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2001年6月对卷烟三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第三节应纳税额计算(掌握)三种计税方法计税公式1
从价定率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
从量定额计税(啤酒、黄酒、汽油、柴油)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
复合计税(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一、计税销售额规定:1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例题1】一位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定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
该辆汽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为()
214359元B
240000元C
250800元D
280800元【答案】B二、销售数量规定为: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例题2】某酒厂2002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以外购粮食白酒和自产糠麩白酒勾兑的散装白酒1吨并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3
8万元,货款已收到
计算应纳消费税
【答案】对外购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和生产的白酒,按粮食白酒税率征税从量计征的消费税=1×2000×0
5=1000元=0
1(万元)[注:1吨=1000公斤=2000斤]从价计征的消费税=3
8×25%=0
95(万元)四、计税依据特殊规定(关注客观题)五、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税法规定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